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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
各省發文開展大檢查!“安全檢查”查什么?這“10查”個個是重點!
距離70年“大慶”越來越近,近日全國各個省份都下發文件,紛紛開展“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活動,針對房屋建筑領域的各項檢查也接踵而至。
今年的檢查,要求更嚴、標準更高,同時處罰也會更重,希望大家一定重視起來。節前檢查的主要內容可以總結為“10查”:
---查安全思想
主要是檢查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
---查安全責任
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并得到了確認。
---查安全制度
主要是檢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查安全措施
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并有針對性,現場的實施運行是否與方案規定的內容相符。
---查安全防護
主要是檢查現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查設備設施
主要是檢查現場投入使用的設備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等各個環節是否符合要求;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查教育培訓
主要是檢查現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
---查操作行為
主要是檢查現場施工作業過程中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生。
---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主要是檢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購置、產品質量、配備數量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與職業衛生的要求。
---查傷亡事故處理
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發生傷亡事故,對發生的傷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已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實并取得實效。
下面這200項安全隱患
一個都別放過!
一安全管理
1. 工程項目未辦理安全監督登記手續
2. 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
3. 項目經理、安全員無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
4.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
5. 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未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6. 專項方案(安全措施)針對性不強
7. 專項方案(安全措施)未落實
8. 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9. 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不強
10. 安全技術交底未履行簽字手續
11. 無定期安全檢查記錄
12. 檢查出事故隱患未按規定整改
13. 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
14. 班組安全活動無記錄
15.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16. 無現場安全標志總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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